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行政部门 > 正文

基建及多种经营处

作者: 时间:2022-11-28

1.结合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发展以及围绕学校的教学教研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基本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2.根据学校发展需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工作、工程建设以及的验收工作。

3.组织集团公司技术部、招采部、学校做好前期的施工图会审,联系集团公司技术部、招采购部、成本部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的办理,签订中标单位施工合同。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保工期保验收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做工程各项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5.负责验收后各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6.负责校舍的维修改造工程,对接集团技术部出设计、编制改造计划、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7.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及师生学习、生活需求,编制学校多种经营配套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调整计划。

8.负责校园内商业网点等各种经营场所的招商、招租计划制定以及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9.负责新增商业配套的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审查、备案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园内商业网点等各种经营场所的运营管理工作。

11.统筹适用于学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专业证书培训、岗位培训、各类辅导班、职业技能培训班、职业认证培训等,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培训。

12.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

13.审核部门提出的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培训。

14.负责对各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15.审核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

16.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对确需与校外机构开展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合作办学的,严格审查合作方背景、资质。

17.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设计、课程研发、教学组织、效果评价,严格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建立健全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18.建立规范的结业证书审核与申领机制,做好结业申请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1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欢迎光临尼威斯人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1022007号-1 

豫公网安备 20210220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