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管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2.探索民办高校科研管理规律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适合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3.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学校科研工作学期、年度、中长期科研计划;
4.制定学校科研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科研统计工作和科技信息的发布;
6.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查、奖励工作;
7.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各类科技成果奖的申报;
8.负责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
9.负责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合作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11.负责学校科研服务工作和成果转化工作;
12.负责组织评定学校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3.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研队伍的建设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开展职称评定、聘期和年终科研考核等工作;
15.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升本办公室
1.及时跟踪了解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升本政策,为升本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专升本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及时发布升本领导小组制定的文件和工作规划;
3.拟定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升本一级、二级指标量化体系;
4.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任务分解书;
5.对专升本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升本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担专升本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