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传达、贯彻和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起草行政综合性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及对外公文函件等,拟定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拟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校领导讲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材料的草拟、整理和印发、归档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和其他校级行政工作会议,制定议程,做好记录,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上级单位和校内行政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递和处理,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6.负责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学校行政重大事项及校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7.负责审核办理以学校名义签发的协议书、合同书、鉴定书、公文、报表以及学校有关证件,管理学校介绍信。
8.负责学校行政印章等管理及使用,审核办理刻制和启用校属单位公章,监督二级部门用章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校作息时间表,安排节假日、寒暑假休假及值班事宜,负责组织学校日常总值班工作。
10.负责校级会议室、接待室、行政办公用房等管理工作。
11.负责上级机关和兄弟院校的校级检查、访问、交流等协调与接待工作。
12.负责校内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及调度工作,办理校领导出差的具体事宜。
13.负责校务公开、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等工作的落实。
14.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办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15.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