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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作者: 时间:2022-04-21

一、招生就业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落实学校有关精神、思路及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专科招生与就业工作的制度文件。

3.负责组织学校普通专科年度招生计划申报、专业编制、计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4.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访谈节目,及时对外发布学校招生信息,负责普通专科招生咨询、招生宣传、新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校招生生源数据分析、招生信息分类归档、录取通知书设计及发放等工作。

5.负责维护学校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和更新关于招生与就业相关政策文件。

6.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做好新生报到、新生转专业及新生稳定等工作。

7.负责统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实习备案、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及就业讲座等相关工作。

8.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就业状况调研,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各类数据统计。

10.毕业生档案迁转,校园招聘会信息发布、安排、接待等。

二、创新创业

1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和政策。

12.负责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13.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14.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指导。

15.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全过程管理。

16.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工作。

三、培训管理

17.统筹适用于学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专业证书培训、岗位培训、各类辅导班、职业技能培训班、职业认证培训等,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培训。

18.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

19.审核部门提出的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培训。

20.负责对各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21.审核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

22.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对确需与校外机构开展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合作办学的,严格审查合作方背景、资质。

23.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设计、课程研发、教学组织、效果评价,严格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建立健全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24.建立规范的结业证书审核与申领机制,做好结业申请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四、校企合作

25.负责校企合作日常工作(文件的起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等)。

26.加强学校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渠道与途径。

27.负责引进企业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积极探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联系、落实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开发,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

28.负责审核各教学单位送交的校企合作协议书,报分管领导,并通过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字、盖章。

29.负责建立动态的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系部校企合作项目的督促检查。

30.负责全院校企合作信息、文献资料等的统计、汇编和交流,做好校企合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1.负责本单位成员队伍建设。

32.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及经费的使用。

33.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档案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其他

3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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