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及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验实训大纲的编写规范和要求。
4.编制校历,审批执行教学计划。
5.负责学籍管理,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全校课表编排、学生选课及课程的免、重修管理;负责教师调(停)课的备案与监管。
7.负责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对考试违纪学生进行事实认定与处理。负责审核毕业生学业资格。
8.负责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制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规划及其管理;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体系建设。
9.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规划教材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负责教材招标、公共课和两课教材选定及录入信息 审核工作;负责教材费用核算、教材库房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及规划工作。
11.负责组织各类技能竞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负责教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教学质量奖和教学成果奖 工作。
13.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1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科研活动,管理、指导和检查学校科 学研究工作。
1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论证、申报、立项、结项、鉴定、 成果转化及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
16.负责规划和管理各类科研课题,合理配置学校科研资源,编制学校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做好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和经费管理工作。
17.负责学校科技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18.负责审批各种科技合同,检查、督促科技合同的执行。
19.负责计算审核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
20.负责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校内外 实习基地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政行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
21 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2.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