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精神,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章程。
2.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3.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反腐倡廉制度。
4.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检查和处理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
7.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纪水平。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